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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刘先生标题:重申“关于停止沃居品牌宣传单页、广告用语等 通告函” |
根据2016年10月10日发出的“沃居行字[2016]1010号”文件要求。文件内容如下:(附“沃居行字[2016]1010号”复印件) 致全体沃居经销商: 接上级通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已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。特此对企业内部宣传用语进行调整。 停止使用标注有“中国绿色环保产品、中国著名品牌”等宣传内容。停止使用标注有“沃居2008年全国第一家倡导科技大理石背景墙并在中国江西建设6000平方米的研究基地。发明并命名“UVP装饰板”。2013年6月沃居背景墙问世并截止于2014年6月在全国开设300余家专卖店。迅速成为背景墙行业第一品牌!2014年沃居成为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并于2015年蝉联行业央视品牌榜。唯一获得三项国家专利产品。沃居行业内唯一通过国家ISO9000和ISO14000认证企业。背景墙行业唯一同事荣获中国著名品牌和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荣誉,行业唯一一家央视多次展播品牌,行业唯一一家警民共建单位、行业专卖店数量第一、行业花色数量第一、5项国家专利品牌、行业唯一一家能够提供墙体装饰定制高效解决系统企业。中国墙体定制第一品牌。”等带有绝对性、唯一性用词的宣传内容的色卡宣传册、产品宣传折页、沃居报刊等。并就地消除。 请各地经销商向公司申请最新版本的宣传资料。 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地经销商负责。 特此通告! 江西沃居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再次敦促各经销商按照文件精神,服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,合理使用企业资料。以实际行动维护沃居的市场形象。 特此重申! 江西沃居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|